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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社保问题怎么处理?

来源:泰州就业人才网 时间:2017-04-01 作者:泰州就业人才网 浏览量:

过年后辞职找新工作的人很多,所以我们俗称三月、四月为跳槽季。劳动者递辞职信、办理离职手续,还没有找到新工作时候,自己又不想社保中断,或者找到新工作了,这时候社保应该如何处理?下面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社保怎么办?

劳动者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否则会造成社保缴费中断的情况,从而影响社保待遇的享受。

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办理时只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能够办理。以养老保险为例,办理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从所居住社区办理的就业失业证等。凭这些材料,在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转移档案,然后进行参保缴费。

离职后找到新工作,社保怎么办?

劳动者离职后,原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后找到新工作由新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出同意接收函;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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